人民法院
拼音rén mín fǎ yuàn
注音ㄖㄣˊ ㄇ一ㄣˊ ㄈㄚˇ ㄩㄢˋ
词语解释
人民法院[ rén mín fǎ yuàn ]
⒈ 我国行使审判权的国家审判机关。分最高人民法院、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等。
引证解释
⒈ 我国行使审判权的国家审判机关。分最高人民法院、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等。
⒈ 我国行使审判权的国家审判机关。分最高人民法院、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等。
⒈ 我国行使审判权的国家审判机关。分最高人民法院、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等。